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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摇的名人故居(组图)

※发布时间:2021-7-11 9:50: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名人故居承载的历史和文化有多重呢?“它们镌刻着一个民族千百年的记忆,存储着不可再生的人文生态及国家记忆中最为深刻的人与灵魂的生命遗迹,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特有魅力,是一个国家引以骄傲的文化资本。”一些政协委员和文化专家是这样看待名人故居的。

  纠结的现状,有些名人故居得很好,有不少却杂草丛生,破败的房屋摇摇欲坠;有些更惨,片瓦遍寻不见。在上海,静安区的徐志摩旧居,是一幢三层楼的新式里弄。1929年3月29日,泰戈尔再次到上海时,曾住在那里。徐志摩和陆小曼两人正是在此诞生了《爱眉小札》、《媚轩琐记》和《小曼日记》等。但是原址已经被拆迁,现在只能在这一弄堂口挂个铭牌,作个记号。

  有的地方,唯恐名人故居挂牌后影响城市开发和建设,于是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名人故居迟迟不申报、不挂牌。一些地方在城市规划的旗号下,使一些尚未挂牌但仍具价值的名人故居,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被夷为平地。一些开发公司不理解名人故居的价值,不能遵照规划开发,而是根据利益随意拆建。

  对“名人”的界定,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名人”界定混乱,各说各话。目前,多侧重于建筑本身,即名人故居中有价值的古代建筑和精美的近代建筑。而对于那些建筑不美观、不漂亮、“不值钱”的故居,还不够。什么样的故居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界定和审批,似乎都没有明确的依据和,具体操作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强。

  名人故居的产权形式比较复杂,历史上,名人居住过的故居,有的有产权,有的是租赁,有的只是借住,不是所有的故居都有清晰的产权归属,没有产权归属的比较多,甚至比有产权归属的还要多。经过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变迁,产权关系也发生了各式各样的变化,有些名人故居是被作为敌产的,成了国有财产;有些是所有者上缴国家,成了国有财产;有些成了集体财产;有些仍然还是私有产权房;此外,一房多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资金短缺是的“瓶颈”。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增大,是当前名人故居工作的重要问题。上海嘉定一座名人住宅,既有私人居住,属于私人产权,也有属于公房,产权不明。1993年曾拆迁,当时仅需300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现在拆迁3000万元都不够,拆迁陷于停顿。

  现下许多地方对名人故居的和管理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和。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各部门之间协作非常不顺。缺少刚性管理手段,管理方式方法跟不上发展节奏。

  在调研中,政协委员们看到嘉定王敬铭的住宅,本是粉墙黛瓦七进格局的状元府,现仅剩下四进,前两进毗邻练祁河,原来是主人泊舟迎宾之处,现在已拆除殆尽,成为当地环城绿化带的一部分。最后一进内宅早已在20世纪90年代翻建为一家公司的现代化办公楼。而剩余的部分更是面目全非,杂乱地居住着十余户人家,原本宽阔的状元府被分割成为过道和低矮昏暗的居室,天井里还用石棉瓦等搭建了灶间等违章建筑,而当街墙面被“破膛开肚”,一溜开设了快餐铺、理发店、建材店,还有一家寿衣铺……

  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授卢永毅说,历史建筑是否有价值,从申报到专家开会讨论审核,完成一整套的程序需要很多时间。可能等到确定其价值时,建筑已经遭到,这就太遗憾了。因此,“先予”的政策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

  处理好经济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的矛盾,已不是一个新话题。但是每当城市化建设向前推进时,老话题就变成了新问题。

  怎样好那些飘摇中的名人故居?各地政协委员都曾建言献策,以上海市政协为例,他们在两年多的深入调研后,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切实改变“只保不修”的状况。拓宽名人故居资金的渠道,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名人故居的性开发,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对名人故居的援助。

  名人故居的和开发、利用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使名人故居工作有法可依。

  名人故居的和利用不能单纯与商业结合,要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去发现隐藏在故居中不为人知的珍贵细节,寻觅到故居独特的文化价值,设法再现故居主人独特的文化氛围和生命氛围,从而丰富故居的文化内涵,也就容易引发人们了解故居了解名人的兴趣。建立和健全与名人故居工作相适应的管理部门和人才队伍,是加强名人故居的重要措施。

  所谓“城区角落”,是指在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化或城市现代化水平相对滞后的局部地区。城区角落的特点是脏乱、市政基础设施不足、危房集中、管理相对薄弱和贫困居民比例较大。梦见别人剪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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