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设计业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得非常快。这得益于我们丰富的制造业资源。就产品设计特色而言,欧洲的设计企业更倾向于从产品的结构原理出发进行产品设计,美国则更加关注用户体验,而我国的设计企业大部分是从造型、外观、时尚的角度入手……不同地域的设计机构各有特点,不能简单地说有多大差距或优势。但长远来看,国内的设计机构一定可以走到一线,与国际顶尖设计公司同台竞争。在我看来,可以从以下劲着手发展国内设计企业:
第一,在每一件产品上体现设计的价值。现在我们经常呼吁社会要重视设计,而如果能证明本来一件卖100元的产品,因为设计的导入,使卖价提高到200元,我想企业自然会重视设计。而设计公司在为企业赢得丰厚利润的同时,自然可以获得不菲的物质反馈。在这方面,我们曾经尝试采用权益金的方式进行操作——我们公司帮助企业设计产品,企业不是一次性向我们公司支付设计费,而是在每销售一件产品时给公司一定比例的提成。这种权益金的操作模式帮助了客户企业从4人发展到200多人,产值也提升到近2亿元。然而,如何企业销售量,如果企业隐瞒或者销售量时,设计公司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成为权益金模式下急需解决的棘手问题。为此,我认为这需要、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提供法务和服务,即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销售量进行监督,一旦企业隐瞒或销售量就必须支付高昂的违法代价。在此模式下,设计公司可以获得无限的叠加效应,即新产品在收取权益金的同时,老产品也在不断地制造收益。在我看来,这是设计公司能够做强的重要途径。
第二,培育具备商业价值的设计师或者设计机构品牌。一幅齐白石的真迹价值数百万元,而其与之类似的作品可能就没有那么高的价值。这说明齐白石在艺术领域具有艺术家本身的品牌价值。而目前,我们对设计师价值的认识只能用“知名度”来表示,无法直接与商业价值挂钩。
第三,发展使设计成为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制造和销售等其他环节的企业都为设计企业服务。目前,大部分设计公司都是为品牌厂商、贸易公司或为制造厂提供服务。但无论为哪一类企业服务,设计公司都是处于从属地位。而将来则会出现以设计企业为主体的局面——由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案,再寻找供应商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再由设计企业寻找合适的贸易公司进行销售。即,核心资源锁定在设计这一环节,而其他资源都是为设计企业服务。这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也许,最终实现这一概念的不是设计师,而可能是投资人或者商人。但这也是发展设计产业的一个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