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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983123元

※发布时间:2024-12-2 6:11:25   ※发布作者:yiming   ※出自何处: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9月5日,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2执9650号】,执行标的1983123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6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7224万人民币,代表人为娄毅翔,任职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