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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与女子争吵掏枪相向 警方通报为违规用枪

※发布时间:2015-10-6 19:20: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今天(9月21日)中午,有报道河南灵宝市一与女子发生口角时拔枪相向,称“你也白打”一事,弧度辨识视频发现,在双方争执中,在掏枪后曾有“你再说,再往前走,看我敢打你不?”等言语,网友亦多质疑可能涉嫌武器。晚间,灵宝市通过微信公号通报,将其定性为违规用枪事件,并称已对当事人杨波涛进行停止执行职务、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免去副所长职务。

  热传视频:掏枪相向 冲女子高喊“再往前走”多次

  这段热传于9月20日的视频全长30秒,画面中,一名身着的与一名女子激烈争吵,背景是粉刷着蓝白两色墙壁的门口。

  起初两人保持一定距离,争吵过程中,喊“枪撇你咋了?随意!去!我就指你了!”同时左手指向女子,随后连续两次称“你也白打”。第一次女子反问“这是什么话?”,第二次当紧接着说出“你再说!”,女子一边回击“你指!我今天就让你打了,你我吧,我!”,一边走近。在此期间,右手从腰间掏出,并用左手触到(可听到疑似上膛的声音)后指向女子,近旁另一名上前阻拦。

  但持枪并未放下枪,而是继续向女子高喊“再往前走!”多次,女子也在身边回喊“你我,我!”多次。镜头短暂晃动后,画面显示女子被劝阻推出大约一米后站立,向持枪说“你打啊,你打”,这时,持枪则呈双手端枪状,称“找挨揍,来!”

  上述视频被公布并经报道后,有网友指认画面中的持枪男子为灵宝市大王。弧度下午就此致电灵宝市核实,宣传科工作人员称不便就两人发生口角的原因以及是否违规用枪等细节做出说明,“以我们调查结果为准”,他表示,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会通过该局微博公布。随后弧度致电三门峡市,纪委办公室表示已知晓此事,警务督察支队队长赵先生称“已经在调查”便匆匆挂断电话。

  很快,这段视频也再次引发对可能涉嫌武器的质疑。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表示,即使女子有错在先,也不该随意掏枪,比如@眼镜色氓 说,“在她对没有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能拔枪对着她,你可以铐她,不能用死亡她,更别说了,判一个人死刑的是法院,而不是你执法人员。” 同时也有人表示,单凭视频片段难辨事件始末,待调查结果公布后再点评更为妥当。

  回应:当事违规用枪 、记大过并免职

  临近23时,灵宝市的通报终于出炉,文中定性这是一起违规用枪事件,对当事人杨波涛停止执行职务、予以,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通报全文如下:

  2015年9月16日,灵宝市大王发生一起违规用枪事件,并在网络引起炒作。事件发生后,三门峡、灵宝市县两级机关迅即抽调纪委、督察、网安、宣传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及责任领导作出了处理。

  经查,9月16日,是灵宝市大王镇的农村日,一些民用车辆堵塞了大王出警通道,其中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堵在正门口,当事女车主站在车边,值班劝其将车挪开,该女子不听劝阻,锁车后欲离开。值班副所长杨波涛上前阻拦,该女子非但不听,反而,并朝杨波涛怀里冲撞。为防止配枪失控,杨波涛后撤拔枪警戒,并用枪指向女当事人。面对当事妇女的、挑衅,杨波涛不能冷静处置,对群众相向、言行过激,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调查事实,灵宝市根据《人民法》、《机关人民纪律条令》等有关,对杨波涛停止执行职务、予以,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根据《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取消杨波涛配枪资格,并收回其《持枪证》;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大王所长杨建华行政处分。

  灵宝市目前已将此事在全局予以通报,以教育警示全体,严格执行管理使用;同时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筑牢执法为民,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最新法规:持枪也属使用 需立即报告

  弧度梳理目前我国涉及人民持械的法规发现,公务的配备和使用均有严格,据人民网报道,中行政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也曾总结,“枪械主要使用在刑事案件、案件、案件当中。”

  这些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人民按照装备的、弹药等属于致命性警用武器,第九条:在判明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爆炸、劫持交通工具、实施凶杀等15种犯为的紧急情形且经无效时,可使用武器;《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第十八条: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第二十二条:在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以及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等情形时不得使用;以及《中华人民国人民法》第十条:遇有拒捕、、越狱、抢夺或者其他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依照国家有关可以使用武器。

  弧度还发现,于2015年最新发布的《机关人民佩带使用规范》除重申上述法规中相关使用外,新增了对使用具体行为的界定以及使用后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的要求。该规范写明,持枪、出枪警示、鸣枪、射击行为均为使用,人民使用后,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并在完成任务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配枪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使用的地点、时间、现场情况、所采取措施以及伤亡、弹药消耗和事后处置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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