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资源是否应该大力开发,历来是旅游人类学家争论的焦点之一。争论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文化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一样,是不能随意改变的资源。了这些资源,也就了自然与社会的美好和谐。同时,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精髓、象征和代表。如果被了,也将旅游业发展的灵魂。另一种观点认为,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有极强的带动性,能够给该地区带来极大的经济效应,和“文化复兴”,增强该民族自尊心,提高地区的知名度和旅游吸引力。
所谓外部性,简单来说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对仿观者福利的影响。一方面,文化旅游者会更广泛、更深入地与目的地居民接触,直接深入到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文化中,这难免会给当地人的传统文化造成一定得影响,甚至是。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对当地文化的“剥削”。另一方面,游客到旅游目的地旅游给当地人带来先进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对目的地居民来说是一种“文化复兴”,使当地人产生了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他们意识到本土文化的重要性和价值。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文化重创过程、文化复活的过程和传统文化加强的过程。这也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外部性。
文化旅游者需要到旅游目的地的“后台”去旅游、工作。与当地人接触,参与到当地人的生活和文化中。他们对当地人文化的影响非常深刻。有些地方为了迎合文化旅游者的需求,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惜把传统文化当作商品来,这就出现了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商品化问题。只要与文化沾边的资源都进行所谓的“包装”,当然其中也有认真严肃之作,但更多的是哗众取宠,有些根本就是其文化内涵的东西;此外,由于商业利益,以“伪民俗”的方式开发文化旅游资源的现象随处可见,甚至创造“伪文化”和“舞台真实”来吸引游客。比如现在流行的《印象…》和“…故里”。这对地方传统文化来说常严重的。面对旅游市场的多层次需求,在实现从文化旅游资源向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准确把握历史文化的严肃性和旅游者需求的通俗性、大众性以及展示手段和经营的现代化。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旅游业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们较高层次的审美需求。另外,旅游业的发展还是一种双向性的活动,即目的地居民与游客之间的活动,这种活动必然会产生一些冲突。如文化涵化,文化涵化是指两种文化在碰撞和接触中,相互发生影响,发生变迁,其中一种文化要么适应另一种文化,要么另一种文化。文化旅游在开发过程中也必然碰到这个问题。游客带来的外来文化必然会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产生影响,进而出现文化适应或文化冲突问题。人类学家把文化适应这种现象称为“帝国主义式的旅游”或“新殖民旅游”。因为他们认为游客每到一个地方去旅游,必然也把自己的文化带到那里,并对当地的文化产生了影响,了当地原生文化。这就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的矛盾。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其本质把处于原生态的文化资源为文化旅游产品。因此,旅游资源开发者对文化资源的价值判断便决定和制约了开发的方向、深度和广度。如今,我国许多地区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旅游资源开发者文化素质较低,对传统文化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使资源失去其固有的意韵和内在魅力,导致低级粗糙的商业化景区泛滥,使文化旅游资源失去了“文化价值”。这就是典型的“性开发”。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旅游者自觉文化的意识比较淡薄,文化的观念还未形成,高密度的旅游客流和大量的不文明旅为对文化旅游资源造成的比较普遍。文化旅游资源的“文化价值”与旅游者和旅游开发者的“文化素质”这一矛盾是旅游目的地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所面临严峻。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文化旅游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着。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要处理好开发与的关系,避免“性开发”和“性”,在创新中原有文化的特色,这样的旅游产品才具有生命力。文化旅游,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文化上都会给旅游目的地带来利弊。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权衡利弊就成为了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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