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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西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违者罚款

※发布时间:2018-10-31 18:45:1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黑木奈奈

  11月1日起,《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西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烟。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仅是对生命健康的尊重,同时也是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具体体现。西安既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又在新时期承载着实现追赶超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重任,控烟工作理应走在全国前列。

  《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二)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三)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在以上的吸烟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在禁烟区域周边合适设置吸烟场所。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做:在吸烟区域内,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义务。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义务的,任何人均有权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线。

  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这么做:违反本办法的,在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并处10元罚款。

  机关这么做:对在吸烟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设置明显的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二)在吸烟区域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三)对在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固定相关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公共秩序的,向机关报案。

  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西安市爱卫办制定了《西安市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规范》。通用禁烟标识为在西安吸烟基本图形警示标识基础上,标注中英文“吸烟 No smoking”“控烟举报投诉电线元,场所控烟不力,罚款500-1000元 ”。

  《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控制吸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应当包括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室外吸烟区必须在显著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各单位可根据吸烟区情况自行设计制作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区。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设置明显的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

  餐饮业经营场所是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重点之一。西安市碑林区竹笆市醉长安餐厅负责人郑建军说,目前他们已经在餐厅了禁烟标识,餐桌上摆放了禁烟桌签,并不再向顾客提供烟具,他说随着《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市民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食药监部门的加督,餐厅饭店控烟工作一定会落在实处。

  日前,西安市食药监局制定“《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 各单位按照《办法》有关,对辖区餐饮业经营场所、药品销售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办法》启动阶段,要实施密集的监督执法,检查范围为《办法》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对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整改的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依照法规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罚。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邀请给予。

  西安民生百货有限公司解放店控烟专干宋莉华说,商场已经在大门入口、导购台、电梯楼道都了禁烟标识,取消原来室内的吸烟区,每天有40名控烟监督员上岗巡查控烟工作,在商场7个卫生间禁烟标识,并有专人巡回检查提醒顾客不在室内吸烟。

  西安市第三医院呼吸科主任刘志燕说,《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非常及时,作为医护人员,我们非常支持,很多疾病都是和吸烟相关的,我们医院就有专门的戒烟门诊,每周二下午有专门的主任医师坐诊,为吸烟者提供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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