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行业已成深圳高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然而,由于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平面设计作品交易大多靠口头约定或有太多缺陷的委托合同,设计师的设计费用或合同“尾款”拿不到或被拖欠成了“家常便饭”,平面设计行业纠纷和侵权事件因此屡屡发生。
深圳平面设计行业的这一尴尬可望得到消除。昨天,我国首份平面设计合同“范本”《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在深圳正式发布并推广使用。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联手编制的这份合同范本,刚一发布即受到我市平面设计师、法律界专家的普遍好评。他们认为,合同不仅可望成为我市平面设计师的一道“护身符”,而且将有力促进深圳版权等知识产权,加大深圳打造“设计之都”步伐。
近年来,伴随彩电、手机、电脑等数码电子产业及印刷、工艺礼品、建筑设计等产业的兴起,商标、外观等平面设计产业发展迅速,深圳已成中国现代平面设计发源地。来自市平面设计协会的数据显示,2006年,深圳平面设计行业年产值约为45亿元,已成深圳高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随着这一新兴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深圳已形成平面设计人才济济、频出的局面。统计显示,目前,深圳平面设计师队伍已达2万人,并已形成国内无可匹敌的平面设计师群体,许多杰出者还跻身国际级设计“大师”行列。1995年,深圳设计师行业的代表人物陈绍华为世界妇女大会设计的邮票被大会采用并在全国发行,标志着深圳平面设计师及行业的影响力从业界走入视野。2001年我国的申奥标志及画册,同样出自深圳设计师之手。目前,在全球权威设计师组织国际设计联盟(AGI)中,中国内地的4位会员中,深圳就有两位——飞和陈绍华。
平面设计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深圳打造“设计之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和全国情况一样,在平面设计行业,深圳设计师同样面临作品及纠纷、矛盾和侵权的困扰。
据调查,平面设计师在作品交易过程中,以口头形式约定的交易高达38.7%。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设计师很难依法。即使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中对设计作品权属有约定的也不到25%。
市平面设计师协会有关人士称,由于缺乏规范合同文本的指导,诸如设计作品买方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拖欠设计报酬等不平等交易现象时有发生。这让不少深圳设计师频频“受伤”,并影响了深圳“设计之都”的建设进程。
针对深圳平面设计行业及设计师队伍遇到的实际问题,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联手拟制、推出的《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不但是全国首份合同范本,还将成为深圳市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平面设计等文化版权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突破,并成为广大平面设计师的“利器”和“护身符”。
据悉,经市公报发布的这一合同范本,对平面设计的合同标的、交付方式、归属、诚信保密等总计18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系列全新的引人注目:鼓励当事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约定”,并将协商内容载于合同中,通过双方约定,有望大大减少事后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从平面设计作品交易全过程对双方义务进行了明确,便于各方尽快掌握交易的关键内容并降低交易风险,如详细了“定金”及验收后款项的支付日期及进度等;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未经设计师同意披露设计师设计,设计作品买方最高将向设计师支付10倍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为了加强对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整顿和规范平面设计作品市场秩序,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本报记者肖健摄
深圳平面设计行业聚集了两万多名设计师,年产值45亿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曾一度受到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制约。本报记者廖万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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